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听证公告(十一)
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项目听证、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报名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需求(包含且不限于) |
1 |
双目间接眼底镜 |
1 |
用于检查患者视网膜、视杯、视神经、黄斑、晶体等组织的状况等,高亮度光源,多种孔径模式,适合幼儿瞳孔检查等 |
2 |
眼前段摄像系统 |
2 |
用于患者眼前段摄像检查等,可以清楚地观察眼睑、结膜、巩膜、角膜、前房、虹膜、瞳孔、晶状体及玻璃体前1/3,可确定病变的位置、性质、大小及其深度等 |
3 |
角膜内皮细胞仪 |
1 |
用于患者检查眼角膜等,全自动拍照、对焦,放大倍率≥254X,解析度≥125线/毫米等 |
4 |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 |
用于患者眼球前节、视网膜检查等,清晰显示各个部分视网膜断层结构,可以不用造影的情况下,清晰显示视网膜血管结构等 |
5 |
眼底激光机治疗仪 |
1 |
用于光凝治疗视网膜病变等,波长532或577:功率≥100-120MW、光斑50-200微米、曝光时间0.5-2.0微秒等 |
6 |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
1 |
用于患者眼球检查等,测量范围:眼轴长度 ≥12 mm ‒ 38.0mm,角膜中央厚度 ≥0.2mm-1.4mm 测量精度:眼轴长度 ±20um,角膜中央厚度 ±10 um等 |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材料要求
1.生产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厂家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产品资质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在国家相关网站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报名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则上要求厂家或一级代理参与),生产厂家直接报名除外。供应商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与项目的厂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截图证明)
5.产品彩页、产品详细参数及配置清单(加盖公章);
6.所报产品近一年在广州市内同级医院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国内各省市地区销售记录(同型号产品,需提供证明,如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7.产品的销售报价单(须列明规格型号、配置清单);(加盖公章)
8.所报产品需配套一次性试剂/耗材使用的,提供已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备案及试剂/耗材单价;(提供平台编码加盖公章)
9.所报产品可否收费,提供使用单位收费情况或产品适用的收费编码;(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17:30按报名材料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PDF文件,邮件主题格式:序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至邮箱gysysbzx@163.com,纸质版资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听证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办公楼
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设备中心联系电话:020-62287620、020-62287621
联系人:林老师、姚老师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发布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设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