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拟对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调研、听证,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60.21万元
三、项目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需监理的项目终验为止。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一)监理服务需求
要求监理单位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与监理的标准和规范,根据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要求,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以项目建设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需求为依据,通过“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手段,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支付、变更、合同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过程规范,达到约定标准和目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
可参考我院官网发出的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批)和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批)的听证公告。
五、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报名资料:
1、报名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能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证书或证明(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相关经营许可资质;供应商法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在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业绩成交记录(须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信息化监理),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最大的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总额不少于25万元(含)(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4、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产品代理机构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下午五点三十分止
2、报名资料:符合报名要求及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参考第五点报名要求的第(一)点供应商报名资料,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和电子邮箱(用于重要通知)
3、若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立即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zcrmyywlzx@163.com,邮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报听证报名。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会收到现场听证的通知。
5、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现场听证资料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相关证件
2、公司简介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质要求(1、团队成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2、项目团队至少一位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3、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供应商服务的就职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提供拟派出监理工程师的名单和简历(不少于3人),要求监理工程师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有不少于1000万投资规模的医院信息化项目(单个监理服务合同)的监理工作经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公司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3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2022年或2023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2022年或2023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3)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2022年或2023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第三方机构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①总体服务方案、②项目服务方法和措施、③项目服务计划、④项目人员配备、⑤项目保障措施)
※7、报价表(报价形式:折扣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其在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入围的折扣率;报价表格式自拟)
※8、同类项目业绩成交记录(须具备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信息化监理),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最大的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总额不少于25万元(含)(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1-9项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带“※”号为主要调研内容,以上所有材料需按要求准备,在听证当天带至现场,现场设有二次报价环节。另外现场还需准备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项目监理方案,公司优势、亮点等内容。
七、本次调研不产生中标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62287666
联系人:王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信息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