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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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GLK202403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拟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及采购限价:

项目名称

期限

采购限价(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1

(一)住院区域按实际床位数量,按日收费标准为2.9元/床(每床每日排放医疗废物不高于0.63公斤),超重部分的医疗废物按4.61元/公斤标准收取处置费;医院门诊根据实际就诊人数按0.12元/人的标准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

对采购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要求进行交接清运,并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置。处置医疗废物类别包括:

1.感染性医疗废物

2.损伤性医疗废物

3.病理性医疗废物

4.药物性医疗废物

(二)按照4.61元/公斤的标准计重收费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属性:服务;

4、收费标准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2〕11号文件)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服务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服务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唯一的服务商获取服务,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我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措施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措施的通知》(穗环〔2023〕16号)文件指示,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环投公司”)负责收运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确保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广环投公司进行处置,坚决防止出现医疗废物流失的风险”。

经我院组织评审小组对该项目的唯一性进行进行论证,因有相关文件规定必须与唯一一间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协议、且价格固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1种情形。

五、拟定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218房

六、服务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服务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服务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医院临床废物)。

(4)服务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9类、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报价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一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3楼后勤管理科

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 老师 020-8272411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后勤管理科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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