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快递承运商: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拟对互联网医院药品快递承运商项目进行调研、听证,欢迎合格的快递承运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快递承运商项目
2.项目内容:
患者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互联网医院就诊后,因治疗需要的西药、中成药,由患者自主选择互联网医院接入的药品快递承运商为其配送药品,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给药品快递承运商。
二、资格条件
互联网医院药品快递承运商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和经营地域须涵盖广东省,并提供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分支机构、未单独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则应具有有效的分支机构名录和投标人的总公司须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地域须涵盖广东省),并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名录和投标人总公司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要求
1、服务范围与时限要求
(1)服务范围:药品配送服务,包含西药、中成药,其中不纳入配送范围的药品种类如下:
1)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2)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4)《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5)《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禁止销售的药品。
(2)收寄时限要求
1)目的地为广州市内,当日揽收药品,应在次日24点以前送达收件方指定地址。
2)目的地为广东省内,当日揽收药品,应在次日24点以前送达收件方指定地址。
3)目的地在广东省外,当日揽收药品,应在隔日24点以前送达收件方指定地址。
4)配送交付时间不受节假日的影响,如有特殊交付要求或急送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须按时交付。若因快递公司原因未能及时将相关药品送至患者处,快递公司应及时向医院和寄件人报告,并由快递公司承担一切的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负责解决。
2、服务质量要求
1)快递公司必须做到邮件完好无损的100%投递到位,保证物流投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因药品配送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延误、投递错误、药品损坏等纠纷及争议,均由快递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损坏的药品须原价赔偿,快递公司不得拒绝赔偿。
2)为方便邮件快速、安全处理,由快递公司指派专人进行邮件交寄、封装、分拣、信息录入与反馈,以及负责邮件收寄、转运、封发、投递和签收,快递公司应采用专业包装盒运输,冷藏药品需在冷藏环境下运输储存。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快递服务。
4)到货时间按每单邮件从揽件到送达收件方指定地址的时间计算,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延缓送货上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加收手续费等任何费用及条件。
5)快递公司保证数据安全性及保密性,严格做好患者基本信息、处方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使用数据(包含医生信息、患者信息和处方信息等),不得自行使用或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医生和药品等相关的任何数据信息及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处方统方。如需实现医院系统对接快递的物流全程跟踪查询系统时,须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3、邮件交接、处理及人员要求
1)快递公司须指派专人负责邮件收寄工作,每日收寄,节假日照常。收寄点基于专班负责,专人驻点的原则,确保及时响应互联网医院患者药品邮寄需求。
2)快递公司应采用专业包装盒运输,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配送的包装中放入缓冲气柱等缓冲物,避免寄送药品途中损坏,冷藏药品需在冷藏环境下运输储存,确保每个邮件按时按规妥投。在寄送途中如有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漏包、碎裂、鼓包等,快递公司应按药品原价进行赔偿。
3)快递公司须设立专业客服对邮件所有邮寄过程进行全流程管理,每日核对跟踪物流完成情况,对日投递单进行日清,未能及时投递的要及时反馈给医院和寄件人。
4、信息反馈和跟踪
1)邮件或消息查询:承运商须提供物流查询系统和免费推送物流信息给寄件人,可实时查询物流信息。
2)系统对接:按医院要求,承运商与医院系统对接物流全程跟踪查询系统,邮件处理全环节跟踪信息通过接口实时反馈到医院系统,直至邮件妥投,实现项目闭环管理;包含邮件妥投、未妥投、久无信息更新等内容,医院可在承运商系统实现邮件信息实时查询功能。
3)承运商应每月总结药品快递过程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5、安全要求
杜绝除不可抗力之外因素引起的药品损坏、丢失及延误,遇地址不详及地址变更等原因不能及时派送的情况须及时与医院和寄件人沟通,避免药品搁置导致寄送延误、丢失或药品质量等,从而给寄件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6、设备要求
应具有专用交通工具、专业包装盒及相关配套设备用于药品(含冷藏药品)寄送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
符合资格的快递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前提交材料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药学部(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5号楼四楼,电话:020-62287565)。待资格审查完毕后,另行通知听证时间、地点。
2、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记录。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生产或征信记录证明。
5)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
报价按人民币报价,首重、续重单价分开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快递费、包装费、快递登记人员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运输费、装卸费、收寄现场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安全措施费、风险费、保险费等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的为履行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在服务期间,若遇首重及续重单价价格执行标准改变,应及时报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