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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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媒体运营院内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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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及医院相关规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现就新媒体运营项目采用院内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专业技术过硬且资质符合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BGS202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媒体运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新媒体运营,主要负责我院微信服务号、订阅号的编辑运营;开展专业的线上健康科普直播;科普小视频的拍摄等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能承接本项目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违反本规定,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赔偿及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损失。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日公告之时至2023年11月3日17:30前报名参加。

报名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gydf4y@163.com):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请还需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截图证明)。

4.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供应商发送报名资料后务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人,无电话通知采购人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响应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 正本需印“正本”字样(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于磋商当日930分前递交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4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

十、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3号楼21楼第二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公告之时至2023年11月3日17:30。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 020-62287016 李老师 020-62287313

采购监督: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62287316

十四、采购信息查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http:// gydfsy.com/)




发布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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