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相关制度,我院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行政决策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JJK202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行政决策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本报价包含专家论证咨询费、场地费、人工费、交通费等论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编制内容:
1.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行政决策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工作内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含3号楼改造、发热门诊建设工程两大项。其中,3号楼改造总建筑面积25500㎡,主要改造内容包含装修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弱电系统改造、消防改造工程、空调及通风改造工程、电梯改造工程、智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抗震支架、医用智慧物流系统及智慧病房管理和医疗物联网改造工程等。
现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增府〔2020〕10号)的文件要求,该项目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行政决策论证,提出实际可行的论证意见供业主修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区政府审定。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为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制行政决策论证报告,配合我院取得审批部门对本行政决策论证报告的复函,并配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3.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常设的投诉热线服务,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招标人的投诉通知,需要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突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成交供应商必需要按招标人相关新的管理方案或规定严格执行。
(三)成果要求:
1.委托确定之日起,两周内完成行政决策论证服务工作并提交行政决策成果文件(如不需二次论证)。
2.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论证专家提出的行政决策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论证结果,行政决策论证报告包括专家名单、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合理性的说明、专家论证意见等,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3.论证次数依政府要求,多次论证不另外收费。
4.提交成品电子版光盘一张,纸质版一式六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响应供应商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建筑;服务范围:评估咨询)。
(三)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四)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 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17:00前报名参加院内磋商。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zdbjjj@126.com),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人:
1.第五条所列资格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参与院内磋商的,需提交总公司授权书。
3.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院内磋商材料要求、时间、地点:
(一)材料内容:详见院内磋商文件。
(二)院内磋商材料装订为册,一式6份,于院内磋商当日10:00前递交到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3号楼21层第二会议室(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院内磋商具体时间:2023年7月18日10:00。
(四)院内磋商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3号楼21层第二会议室(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62287047
联系人:黄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后勤管理科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