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工作,提升采购代理服务水平,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家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三、服务需求
接受医院委托,完成采购全过程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的信息,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活动,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成交)手续,协助合同签订,其他与采购相关的事宜。
四、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可查询核实的备案资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遴选报名
各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GYSY_SJK@126.com),报名时间以邮箱送达时间为准。
六、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资料、代理机构资质文件、内部管理制度、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报价下浮率、人员投入及其资质情况、服务方案。
2.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3.响应文件一式5份(一正四副),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使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粘贴白色封条,封口处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7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5楼审计室
七、遴选时间和地点
遴选时间:2023年5月10日
遴选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会议室
八、遴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评选小组根据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评审内容及代理机构的响应文件,对报名参加遴选且资格符合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按照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5名的代理机构入选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代理机构。
九、代理服务费计取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取费标准乘以(1-报价下浮率)计取。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20-6228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