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听证公告(一)
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项目听证、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报名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需求(包含且不限于) |
1 |
耳鼻喉科内镜系统 |
1 |
用于鼻窦开放、鼻息肉切除、鼻中隔偏曲矫正等鼻科手术及鼓室成型、听骨链重建等耳科手术,集成图文工作站功能,可术中记录全高清录像及超高清图片。配套镫骨剪、长度测量杆、吸引管、前联合喉镜等耳鼻喉器械不少于30把 |
2 |
四肢小关节关节镜 |
1 |
用于踝、肘、腕等小关节关节镜手术,配2条关节镜,分辨率需大于等于1080P |
3 |
内镜摄像显示系统 |
1 |
用于泌尿外科输尿管镜,电切镜,经皮肾镜手术等,配恒压灌注泵,高清摄像,光源,高清显示系统,内镜2条等,具有窄带光波成像功能;可清晰显示粘膜表面微细毛细血管,具有双白平衡功能;可同时进行自然光与窄带光的白平衡,具有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和自动测光 |
4 |
耳鼻喉科内镜 |
10 |
配合内镜系统用于鼻科手术和耳科手术,配备0°鼻内镜4支,70°鼻内镜3支,0°耳内镜3支 |
5 |
鼻功能诊疗系统 |
1 |
用于检测患者鼻腔阻塞程度、鼻腔通气量等,要求配置鼻腔阻力仪等 |
6 |
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
1 |
具有等离子双极电切和电凝的手术功能,适用于泌尿外科前列腺电切,内窥镜≥1支,30°高清内窥镜外鞘≥1支,内鞘进水接头≥1个,闭孔鞘芯≥1个,冲洗接头≥1个,双踏板脚踏开关1个
|
7 |
无创心排 |
1 |
用于危重症患者特别是心脏病患者提供准确连续可靠的心脏各项指标参数监测,无创,可监测液体容量状态的各项指标,具备趋势监测,可对心脏的前负荷、后负荷及心肌收缩力全面评价,辅助医生进行药物研究工作等 |
8 |
儿童呼吸机 |
1 |
用于新生儿、儿童患者辅助通气,常频兼容高频振荡,具备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MV全机械控制通气、PTV辅助控制通气、SIMV同步间隙指令性通气等多种通气模式 |
9 |
麻醉深度监护仪 |
1 |
用于手术患者麻醉后意识状态等参数监测,能精准显示患者麻醉后意识状态,确保麻醉合适深度和精准指导个体精确用药 |
10 |
转运床 |
4 |
用于患者过床、接送,自动对接,简单易用,安全负载≥300KG,床板具备水平方向缓冲减震功能,具备紧急手动抢救功能,双液压柱结构,液压柱具备压力补偿功能,双侧可折叠护栏,床垫具备防火内衬,面料防水透气 |
11 |
无创咳痰机 |
2 |
用于重症病房治疗不能自主咳嗽的患者,采用机械性吸呼技术等,工作模式:手动、自动、叩击,1、吸气压力Ip:0~+70cmH2O可调,呼气压力Ep:0~-70cmH2O可调 |
12 |
便携式转运呼吸机 |
1 |
用于重症病人辅助通气并具备转运功能,①运行模式至少包括:AC,SIMV/PS,CPAP(NPPV/PPV)/PS;②具有高压氧和低压氧功能③具有血氧监测功能;④具有智能报警系统;⑤充电电池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⑤内置压缩机、空氧混合器、显示器等 |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材料要求
1.生产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厂家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产品资质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在国家相关网站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报名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则上要求厂家或一级代理参与),生产厂家直接报名除外。供应商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与项目的厂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截图证明)
5.产品彩页、产品详细参数及配置清单(加盖公章);
6.所报产品近一年在广州市内同级医院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国内各省市地区销售记录(同型号产品,需提供证明,如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7.产品的销售报价单(须列明规格型号、配置清单);(加盖公章)
8.所报产品需配套一次性试剂/耗材使用的,提供已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备案及试剂/耗材单价;(提供平台编码加盖公章)
9.所报产品可否收费,提供使用单位收费情况或产品适用的收费编码;(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17:30按报名材料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PDF文件,邮件主题格式:序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至邮箱gysysbzx@163.com,纸质版资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听证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办公楼
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设备中心联系电话:020-62287620、020-62287621
联系人:林老师、姚老师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发布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设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