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周期 | 项目需求概况 |
1 | 聘用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2年 | 解答采购单位提出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为采购单位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协助采购单位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受采购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应采购单位要求,依约参与医疗纠纷调解、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应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两次;提供与采购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 有专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
- 供应商近3年来,截止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的期间内,须提供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 具有医疗卫生系统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及医疗法律法规,提供服务文件的复印件。
- 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广州有服务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要求:
-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参加)、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
- 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广州有服务点;(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同类项目近三年内在广州市同级医院的成交记录(如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0日17:30前(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将报名材料要求以电子扫描件压缩发至邮箱: bjyysbk2018@163.com并电话告知设备科工作人员确认发送成功,暂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五、联系方式
设备科联系电话:020-62287620;020-62287621
联系人:林工、姚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