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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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激光治疗机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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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
  • 采购项目编号:ZCSBKDY202009
  •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治疗机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32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厂家授权唯一的供应商 (广州锐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景花园国际工商区云丰大厦504)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拟采购的内容:
我院在用1台双波双模激光治疗平台因设备内部部分配件老化,治疗光束不集中,能量不足,需更换激光泵浦腔体等配件进行维修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本次设备硬件更换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为保障设备维修后正常使用且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质量标准,现拟定由原厂唯一代理商广州锐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设备维修服务。
3、登记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公示、时间及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1日;
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下列文件电子版发至设备科邮箱bjyysbk2018@163.com报名登记: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材料 (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4、谈价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5、谈价地点:办公楼3楼设备科办公室。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州锐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上述双波双模激光治疗平台生产商唯一授权供应商,本次设备硬件维修更换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为保障设备保养后正常使用且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质量标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州锐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景花园国际工商区云丰大厦504
九、专家论证意见:

十、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工、姚工 联系电话:020-6228762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一号行政楼三楼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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