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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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配件更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SBKDY20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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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 采购项目编号:SBKDY2021006
  3.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配件更换服务
  4. 采购项目清单:
包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维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光子治疗仪 QUEEN-93 更换560治疗头 1项 15000
2 体外碎石机 慧康HK.ESWL-V 更换电容箱、电磁盘、透镜 1项 20000
 
  1.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唯一的供应商(包1:广州锐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包2: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拟采购的内容:
包1:我院一在用武汉奇致QUEEN-93光子治疗仪需更换560治疗头1个;
包2:我院一在用慧康HK.ESWL-V需更换电容箱1个、电磁盘1个、透镜1个。
3、登记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 公示、时间及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日;
2、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文件电子版发至设备科邮箱bjyysbk2018@163.com报名登记: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材料 (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7:30(北京时间)
4、谈价时间:2021年9月2日 15:00(北京时间);
5、谈价地点:办公楼3楼设备科办公室。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包1)广州锐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奇致QUEEN-93光子治疗仪生产厂商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售后公司,(包2)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慧康HK.ESWL-V体外碎石机生产厂商,本次设备所更换配件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为保障设备升级后正常使用且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质量标准,拟定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州锐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景路云嘉街6号云嘉大厦301
包2: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数码科技园C栋一楼
  1. 专家论证意见:
  1. 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工、姚工 联系电话:020-6228762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一号行政楼三楼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设备科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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