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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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保控费系统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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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现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保控费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院内竞价磋商,欢迎专业技术过硬且资质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书前来参加报名磋商。  
一、招标编号:[网络中心2021010]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保控费系统功能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
序号 系统模块 功能
1 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
角色管理
菜单管理
字典管理
2 医保字典管理 标准ICD10维护
标准ICD9维护
3 病种分值控费管理 病种分值测算数据中心
病种分值库
病种分组器
事中入组提醒查询
病种查询与试算
在院患者费用监测
在院患者入组监控
4 医保运营分析系统 医保总体监控分析
病种分值付费分析
门特分析
生育保险分析
医保精细化分析门户
其它分析
注:供应商的投标价超出预算价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不得缺漏。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约49.8万元
四、交货/实施  限期:合同签订后施工期30天。
五、交货/实施 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六、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83993769@qq.com,邮件中注明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2月15日下午17:30为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时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项目厂商、集成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如有国家系统集成资质请提供。
(3).投标人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有从事相关行业经营的经验且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假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文件要求:
  (1).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及密封面写上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一式 7 份(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4).本院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磋商投标报价文件于2021 年12  月16 日14:50  前递交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第一会议室,逾期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竞价磋商开始时间:2021 年12 月16日15时00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号楼7楼第一会议室进行。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http://www.zcqrmyy.com)发布及院内张贴,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http://www.zcqrmyy.com)网站公示及院内张贴,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62287660
采购监督: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监察科   电话:020-6228731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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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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