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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2年度基建小额综合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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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2年度基建小额综合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2年度基建小额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我院一年内的单项咨询费5万元以内的工程咨询工作: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概算审核、结算审核等咨询工作,一年总结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如需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的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在该咨询服务范围内。具体项目以实际发生派单为准。
  2. 服务期1年。
      四、供应商资格与需提交资料: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资料一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价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321日至2022325期间(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基建科(详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2号办公楼三楼 )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330日15时0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2号办公楼三楼基建科。
     八、磋商时间:2022330日15时00分
     九、磋商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2号办公楼三楼基建科。
     十、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联系事项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62287047
     十二、采购信息查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http://www.zcqrmyy.com/)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公告栏
 
发布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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