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关于纺织用品采购项目的听证公告,因政策执行要求调整,现对该项目服务期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依据
根据增城区卫生健康局转发的《广州市财政局关于重申政府采购无预算不采购政策要求的通知》(穗财采〔2025〕124号)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需调整服务期以符合政策要求。
二、更正内容
原听证公告中“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更正为“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原听证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因本次更正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82724117
联系人:张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后勤管理科
2025年12月12日
